机构设置
机关单位
离退休干部处
安全监督与水政监察处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人事处
财务处 
规划计划处 
水资源水文处(水电处)
农村牧区水利水保处
建设管理与科技处 
机关党委 
驻厅纪检组(监察处) 
直属单位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引大济湟工程建设管理局 
青海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青海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省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 
农村水电和电气化发展管理局 
利用外资发展水利项目办公室 
水资源费征收办公室 
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网络宣传信息中心 
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局 
青海省格尔木温泉水库管理所 
厅工会 
机构介绍
 
主要职责:     
  1、协助厅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
  2、负责厅机关党政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保密、机要、督办等工作,管理厅印章。
  3、负责组织厅党组会、厅务会、厅专题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4、负责全省水利法律、行政法规适用问题的答复工作和规章的解释、备案、清理,承办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答复和立法协调工作。
  5、组织起草本省水利地方性法规、政府性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办本省水利行政法规立法中的协调、审查和审议有关工作。
  6、指导全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水利普法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利厅普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全省水利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综合性水利政策,组织水权制度建设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8、负责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管理工作,承办厅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诉讼工作。
  9、负责全省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厅机关财务工作。
  11、负责厅机关安全保卫与综合治理及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12、组织协调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对水利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实施监督。
  13、组织厅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指导厅网络宣传信息中心与水利系统宣传工作。
  14、组织草拟厅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重大水利问题的调研。制定完善机关内部制度并组织实施。
  15、组织协调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6、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领导: 
  余国杰:政策法规处处长      任兴汉:副主任
  李 杰:副主任    李凤云:副调研员     
   李德麟:副主任        刘晓燕:副调研员 

电话: 0971-6161001   0971-6161002 
    0971-6161003   0971-61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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