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厅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18#,是青海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拟定全省水利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全省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一管理、监督、保护水资源;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州、地、市的水事纠纷,拟定研究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意见并指导本系统的小水电建设及管理;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承办水利方面的外事、外资、项目工作;主管全省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治理、开发和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全省农村牧区水利工作,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省防洪工作,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等任务。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青海省水利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的关心和支持下,特别是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青海历届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和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水利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至2005年底,用于水利建设的投资达95.7亿元。全省累计在重点河流修建堤防604.48km,建成中小水库150座,总库容7.48亿m3,涝池693座,总库容1148.09万m3,初步控制了河流的常遇洪水。兴建农灌渠道3206条,人畜饮水供水管道2897条,具有30亿m3的年供水能力。全省初步形成了黄河河谷动力提灌区、湟水流域自流农灌区、柴达木盆地绿洲农业灌溉区和环青海湖地区草原管道供水区4个水利网区。发展农田灌溉面积24.8万hm2,草原有效灌溉面积9.4万hm2,解决农村牧区386.14万人、1646.51万头(只)牲畜的饮水问题。全省已有318条小流域达到治理标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379km2,其中,兴修水平梯田21.1万hm2,营造水保林2833hm2,在干旱山区建成雨水集流窖7.2万眼。直属单位现有职工1211人,其中,行政人员54人(包括6名工勤人员),占职工总数的4.46%,事业人员645人,占职工总数的53.26%,企业人员512人,占总数的42.28%。厅机关设置8大处室,即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人事劳动教育处、经济财务处、规划计划处、水政水资源水文处(挂水政监察处牌子)、农村牧区水利水保处(挂水电处牌子)、建设与科技处、直属机关党委。全厅现有厅级、副厅级干部7名,副处级以上干部8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20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46人,专业技术人员640人,技术工人425人。
“十五”期间,青海乘西部大开发东风,水利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全省投入水利建设的资金达46.29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前50年水利投资的总和,比“九五”时期增加了近1倍,先后实施了一大批水利水电工程。事关湟水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引大济湟”龙头工程——黑泉水库建成运营,第三批国际粮援项目5717工程建成受益,118万农牧区群众摆脱饮水困难,43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治理,生态修复面积1.4万平方公里,治理区基本实现了“泥不下山,水不出沟”的水保效益,20万亩节水工程全面完成,12处灌区经过续建配套后灌溉能力增强,新增灌溉面积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0万亩,完成草原节水灌溉面积6.69万亩,8.5万眼集雨水窖为旱区粮食增产起到了安苗补灌的作用,23座水库经过除险加固后焕发生机,治理湟水河等河道90多公里,确保了河流安澜,小水电开发风靡全省,第四批6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初见成效,新增小水电装机容量8.99万千瓦,水电农网改造给项目区群众带来了切身的实惠,黑泉水库、香巴农业开发项目等工程的移民得到妥善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