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综合防治

全力做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2006 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回顾

2006 年,全省水土保持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水土资源“两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全力做好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和秀美家园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预防监督有了新的突破

全省水保监督部门加大了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省人大召开了“青海省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十五周年座谈会”,并对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联合黄委对湟水北干渠、公伯峡水电站等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对青藏铁路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玉树、黄南两州对辖区内的重点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同时,开发建设项目的水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迈出新步伐。年内全省水保监督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290 余次,编报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4 项,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5 项,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2 起,开发建设单位投入近1亿元资金,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4 公顷。

(二)重点工程有了新的推进

按照“东治西防”的战略,以国家重点水保生态建设项目为龙头,稳步推进治理与保护。强化项目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三制”,确保了工程质量。黄土高原淤地坝坝系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共建成淤地坝88 座,其中骨干坝15 座,增加有效库容1208. 75 万立方米,实现拦蓄泥沙68. 5 万立方米。黄河水保生态工程规模治理取得实效,大示范区建设基本成型。长江、黄河源头预防保护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全部完成,黑河源头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和国债小流域项目进展顺利。全省水保部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 7 平方公里,完成保护面积3000 平方公里,建成小型水保工程142 项。

(三)生态修复有了新的扩展

积极开展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格尔木、共和、大通、贵南等四个试点县(市)完成生态修复面积364. 11平方公里。湟中、乐都两县生态修复试点工程进展顺利,完成生态修复面积5. 88 平方公里。黄河、长江源头预防保护工程生态修复试点任务圆满完成,1. 3 万平方公里的生态初步得以恢复。黑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20 平方公里。全省有6 个县级以上政府发布了禁牧令。

(四)监测预报有了新的发展

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共建成1 个总站、8 个分站和1 个综合监测典型站,监测网络运行正常,数据库建设有序开展。发布了《青海省2005 年度水土保持公报》,开展了“三江源”地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重点水保工程项目监测工作。完成了750 千伏输变电线路青海到甘肃段的水土保持监测,康阳水电站、拉西瓦水电站、公伯峡水电站等国家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保监测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水土保持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面临的机遇来讲,科学发展观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新的指导思想,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为加快水土保持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为水土保持工作明确了任务,全社会生态意识明显增强为大力开展水土保持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长期实践的成果为水土保持事业进一步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面临的挑战来讲,我省水土流失面广量大,治理任务依然任重道远,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水土保持投入严重不足。这些都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三、狠抓落实,努力做好2007 年水土保持工作

按照“十一五”水保发展规划,2007 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扩大的趋势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以狠抓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突破口,严格监督执法,推动水土保持“三权一方案”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到80% 。抓好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

继续抓好黄土高原淤地坝坝系建设这个亮点工程,完成湟中总堡沟、互助哈拉直沟、平安白沈沟、大通景阳沟四条示范坝系的续建任务,启动实施民和隆治沟和米拉沟、乐都峰堆沟、湟源波航、湟中铁骑沟、贵南居乎拉等六条坝系试点工程建设,年内建设淤地坝50 座,其中骨干坝10 座。做好黄河生态工程建设一期的总结验收工作,组织好西宁二期项目和平安项目区的启动,并在巩固、提高和整合现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完善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建设。抓好黄河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一期工程的总结验收工作,全面启动长江、黄河源头预防保护工程二期建设。实施好黑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搞好一期总结验收,争取二期项目建设。继续推进三江源国债治理项目。

(三)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力度

巩固黄河、长江、黑河源头及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的生态修复成果,使项目区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格尔木、共和、大通、贵南等地要抓好第二批生态修复试点工程;长江、黄河源头和黑河源头地区要结合二期建设,不断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各项目县要加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配套政策建设,抓紧制定封山禁牧、能源替代、生态移民等政策和措施,建立生态修复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监测预报与评价工作

在巩固全省水土保持监测信息与网络建设一期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监测数据库建设;抓好“三江源”地区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施好大通景阳沟坝系、黄河生态西宁、互助项目区、长江黄河源区等重点水保项目的监测工作;开展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规范项目管理,切实落实好“三同时”制度。

(五)进一步做好城镇水保工作,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城镇水系、各类开发区和生活区周边的水土流失综合整治,提高绿化指数和雨洪调蓄能力,恢复和提高城镇生态系统功能。黑河源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要加大河(沟)道治理。各项目区的水保生态建设、三江源国债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强对水系、道路、农田、村庄等的统一规划和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秀美家园建设,为创建水利部水土保持示范城市和水土保持示范村镇打好基础。

(六)进一步加大前期工作力度

各地要按照水保“十一五”发展规划,扎实做好前期论证工作,保证对前期工作的投入。针对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设计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严格项目审批程序,规范管理制度,保证设计深度和设计质量,为加快项目建设、保证投资效益提供前期基础。要高度重视宣传和示范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注重示范的带动作用,增加科技含量,提高防治水平,促进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