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浩辉副部长在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摘录)

 

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把工程建设与推进新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结合起来,把重点项目建设与推动面上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结合起来,力争实现投入、规模、质量、效益的新突破,为来年和更长一个时期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抓紧水毁工修复和抗旱应急水源建设

在工作安排上,一是要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要优先安排修复,确保饮水安全;对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用水的库、塘、渠、机电井等,要力争尽早完成,确保来年春灌用水;对各类防洪工程,必须抢在2007 年汛前完成,确保安全度汛。二是要避免简单重复建设。要重新审视水毁工程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建设标准的可靠性,对不符合新的治水理念的工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适当调整工程规划,合理确定建设标准,确保工程修复的质量和效益。

二、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前期工作。要按照《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调整的内容,进一步调整细化各省(区、市)的规划目标,逐级分解任务,将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类型和人数落实到村组或农户,实行名册管理,并通过报刊等形式予以公示。所有的建设项目,都必须符合规划,必须按建设程序履行申报和审批手续。二是进一步抓好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是加强工程建设、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要千方百计保证其落实到位。省级要按照配套资金不低于地方配套资金30% 的要求,带头及时足额落实到位。2006 年,我们根据配套资金的有关规定,在安排项目时对省级配套资金足额落实的甘肃、青海、宁夏三省(区),适当增加了投资规模;而对省级配套资金不落实的省份,相应核减了投资计划。今后,我们还将继续严格执行这一规定。三是进一步抓好示范县建设。要通过全国100 个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在工程规划、技术选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探索和总结经验,树立样板,起到对其他类似地区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和能力建设。要加强办事机构,充实得力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要通过引进人才,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发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设计院所的人才与技术优势等途径,全面提高机构和人员的技术与管理水平,以保证农村供水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项目的管理

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要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管理改革。通过工程建设促进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建设和改革提高农田灌排保证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当前要在加强项目管理的同时,重点做好三项工作:建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骨干工程完成评估体系,为灌区节水改造的项目验收提供依据;在开展农业灌溉水利用率用测算方法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全国农业灌溉水利用率现状调查,为科学分析节水潜力,制定节水灌溉发展目标提供基础和依据;修订《灌区管理办法》和《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促进农田灌排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要加大管理力度,加强计划安排的前期审核,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对一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二期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

水土保持要在切实加强预防监督工作的基础上,搞好以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为重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在各项重点防治工程建设中,加大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力度,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水土资源;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补偿政策,从煤炭、矿山、石油、水电等资源开发项目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所在区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以拓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资渠道,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

农村水电要在继续做好水利系统“两改一同价”工作,继续开展400 个高标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同时,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在贵州、重庆、内蒙古、四川、云南、广西、青海、甘肃、陕西、新疆等2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成果。启动农村水电增收解困工程,探索以农村水电站为载体,建立国家扶持、银行小额贷款、农民持股、长效增收的机制,开辟农村水电资源丰富地区贫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新途径。

牧区水利要全面系统地总结近年来试点工作的经验,为扩大试点和全面实施《草原生态建设水资源保障规划》作好准备。

四、高度重视乡镇水利站的改革与发展

乡镇水利站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2006 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 号),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为公益性职能,并从机构设置、管理体制、编制核定、人事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深化改革、加强建设的具体意见。根据国务院要求,各地要在2006 年底前完成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准备工作,2007 年初开始组织实施,2007 年底前基本完成。由于这项工作事关乡镇水利站的生存与发展,事关基层水利服务职能的正常和有效履行,各地要给予高度重视。各级水利部门要从保障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从水利发展的长远考虑,以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专门人员,开展专项研究,尽快提出符合国务院文件精神,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