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在全国水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录)
2007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实际,把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基本要求贯穿于整个水政工作中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
一、以保障水利改革和管理急需的法规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水法》、《防洪法》配套法规建设,努力填补制度建设空白
《水法》和《防洪法》配套法规建设仍然是2007 年水利立法工作的重点。各地要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基础,加强地方水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特别是那些关系可持续发展水利全局、在水法规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水法规,同时,立法工作要始终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注意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二、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继续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水行政执法,理顺水行政执法体制,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推进依法行政,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水行政执法工作。各地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以贯彻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打击非法采砂、河道清障为执法重点,组织开展专项化、经常化、制度化的执法行动,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保障各项水管理制度的实施。
三、以制定水事矛盾焦点地区水利规划和积极调处现有水事纠纷为重点,预防和化解水事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各地、各流域要积极探索预防和处置水事纠纷的新途径、新办法,努力化解水事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以水权制度建设和水行政管理体制研究为重点,深入开展水利政策研究和政策制定工作
继续开展水权转让相关制度建设,规范水权转让行为;开展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有关问题的研究,为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的立法打下基础;积极推进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设。各地要围绕本地区水利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并推动政策研究成果转化和应用。
五、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为重点,畅通民意渠道,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要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民来信来访答复、行政许可归口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和约束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与适当,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以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为重点,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水利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法治环境。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普法重点内容的宣传,突出抓好防洪、取水许可、节水型社会建设、移民、信访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健全完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供有力保障。
七、加强水政队伍建设,为水利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水政队伍建设,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贯穿于水政工作的全过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要进一步加大对水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水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重视和加强水政队伍作风建设,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自觉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