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正以历史上最脆弱的生态环境,承载着最庞大的人口,进行着最空前的经济建设,以最快的速度消耗着可再生和不可再生的资源,面临着最突出的人与自然的矛盾。因而,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符合国情、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水是大自然生态系统的控制因子,而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人水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缩影。从目前看,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和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依然是现阶段我国的突出水情;资源环境对经济增长的约束,依然是我国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干旱缺水、洪涝灾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因素。所以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新时期,确立人水和谐的理念,是时代赋予的重任。

  

  我省虽有“中华水塔”之称,但就境内水资源量而言并不丰富,单位面积产水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居全国各省区第27位;地表水年内分配不均,不需调节即可直接利用的水资源有限;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与土地资源、人口及工业、城镇布局不相匹配。特别是湟水流域,人口、耕地面积、工农业总产值均占全省一半以上,而水资源量仅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3.3%,人均和耕地亩均占有量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资源型缺水问题极为突出。而多年来偏重于“与水斗争其乐无穷”的治水思路,导致我省也出现了水利工程老化、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低、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使水资源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生态立省战略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把人类的治水实践推进到了治水实践的更高境界———即人与河流和谐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就是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核心理念。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节约保护水资源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这个阶段我们必须尊重自然、尊重科学,既要满足人类的合理需求,也要满足维护河湖健康的基本需求,更加注重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更加注重水资源开发、配置、调度中的生态问题,必须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建设节水型社会,通过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